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教学管理,扎实推进本科教育教学内涵建设,实现本科教学高质量发展,根据《大连民族大学常规教学检查工作制度(修订)》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4年10月21日至11月1日(第9-10教学周)。
二、检查内容
(一)教学运行与管理
1. 教学大纲、教学计划执行情况。教授为本科生上课情况;教学运行管理过程中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教学进度的执行情况。
2.教师到岗、授课情况。检查未经批准的代课情况;教师迟到、提前下课、随意调停课等情况。
3.学生出勤、课堂纪律情况。重点检查学生迟到、早退、旷课、前排入座率等情况;是否有学生做与课程无关的事情(如使用手机及其它电子产品、闲聊、睡觉等)。
4.考试组织。重点核查教学单位对考试各环节工作的监督、巡视、督查情况;教师的监考及学生的诚信考试教育情况;过程性考核执行情况,以及考试各环节工作落实情况。
5.学生学业预警及学业指导情况。对学业困难学生的帮扶工作开展情况。
6. 教研活动情况。各教学单位组织研讨布置落实本单位本学期本科教学工作任务的情况,组织基层教学组织(系部、教研室)开展教学教研活动,推动集体备课,推进教学改革、教学教法研究探讨和经验交流情况等,是否有相关教研活动记录。
(二)课堂教学
1.教学材料。教学日历、教案、PPT完备且内容充实、格式规范,体现教学目标、教学方法、教学重点难点及过程性考核要求等。
2.教学方法与手段运用。教师(含外教、外聘教师)在教学中采用的教学方法和手段是否多样化;能否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主动性,增加学生的课堂参与度
3.课程思政建设情况。教学过程中是否有机融入思政元素,是否融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否实现知识传授与价值引领的统一。
4.辅导与答疑。检查作业布置及批改情况,教师辅导答疑情况等
(三)实践教学环节
1.实验、实习教学情况。检查实验、实习教学的组织与实施是否规范,实验设备的使用和维护是否到位,实践教学内容是否与理论教学紧密结合,符合审核评估对实践教学的要求。
2.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进展情况。了解课程设计、2021级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的开展情况,确保实践教学环节质量。
(四)教学档案建设
检查教学档案的整理、归档情况,确保教学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可追溯性。
三、检查方式
(一)教学单位自查
各教学单位成立期中教学检查领导小组,制定检查方案,组织开展自查工作。自查要覆盖本单位的所有教学环节和教师,并形成自查报告。
(二)职能部门检查
学校将组织教学督导、相关职能部门人员进行抽查,通过现场听课、线上巡课等方式了解教学情况,并结合审核评估要求进行专项检查。
四、检查要求
1.召开教师座谈会、学生座谈会。各教学单位通过召开教师和学生座谈会掌握教学开展情况,听取师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教师和学生反馈的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回复并处理。
2.开展新开课程听课。针对第一轮新开课程开展听课巡课,推进新开课程教学质量建设;
3.组织同行专家听课。各教学单位安排分管教学的副院长、系(部)主任、实验室主任、专业负责人及院级督导员等深入课堂一线听课, 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处理。
4.加强反馈及整改。各教学单位要结合教育教学相关制度要求,形成问题清单,及时反馈整改。对涉及其他单位(部门)的问题,要及时向教师发展与教学评估中心反馈,相关部门应根据反馈情况核查落实,形成工作闭环。
5.总结检查经验。检查结束后,各教学单位要认真总结经验,提出改进措施,形成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总结。
6.材料提交。各教学单位于11月3日前将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总结报告及座谈会情况记录表交至教务处(开发区校区勤德楼A313,金石滩校区综合服务大厅)。
教务处 教师发展与教学评估中心
2024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