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融知识、能力、素质为一体,掌握土木工程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获得工程师基本训练,能从事土木工程设计、施工管理、项目规划、研究开发和教学、科研等工作的高级技术人才。
二、业务培养要求
・ 设计单位的土木工程结构设计工作。
・ 土木工程施工企业的工程技术和管理工作。
・ 企事业单位,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基本建设管理工作。
・ 土木工程各类开发公司、工程咨询、工程质量监督和监理工作。
・ 教学与科研方面的工作。
毕业生不仅具备上述业务的知识能力而且具有终身学习,进一步深造的良好基础。
三、学制、学历、最低学分要求及学位授予
学制 全日制本科,修业四年。
学历 要求学生按教学计划规定的必修课和选修课完成学业,至少修足160学分(不含教学实践环节与全院公选课学分)方可毕 业,并获得大学本科学历。
学位 取得毕业资格,符合学院学位授予条件要求者,授予工学学士学位。
四、主干课程
材料力学、结构力学、流体力学、土力学、土木工程材料、钢结构、混凝土结构、土木工程施工技术与管理、 道路勘测设计、路基路面工程、桥梁工程。
五、双语教学课程
基础工程、弹性力学、有限元概论、结构优化设计